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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家PVC企业实施价格垄断被罚4.57亿元 产量占全国3/4
作者:  发布时间:2017/9/29  点击量:1653 次  关闭

18PVC企业实施价格垄断被罚4.57亿元

涉案企业产量占全国3/4

 

        9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国内18家聚氯乙烯树脂“PVC”的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价格垄断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PVC售价快速上涨,导致下游家具建材、家用电器、建筑型材等产品的价格上涨,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927日发布消息称,今年初,国家发改委接到举报,反映部分聚氯乙烯树脂(以下使用其英文简称“PVC”)、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联合推高PVC销售价格,加重了以其为原材料的下游企业成本负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接到举报后,国家发展改革委随即开展了反垄断调查。调查发现,18家涉案企业在2016年销售PVC产品的过程中通过微信群多次达成了统一涨价的垄断协议,导致PVC市场价格明显上涨。涉案企业的上述行为已违反《反垄断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日依法对18家涉案企业处以2016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2%的罚款,共计4.57亿元。这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九年来,反垄断部门对国内企业开出的最大的一笔罚单,涉案18家企业,跨11个省自治区,企业类型包括央企、国企和民营企业。

据统计,涉案企业去年累计生产PVC1200万吨,约占全国总产量四分之三,其经营行为对PVC行业具有重要影响。

调查显示,20163月至12月期间,涉案企业以西北氯碱联合体的名义先后召开6次会议,交流市场行情、讨论产量销量,并通过微信群达成了13次价格垄断协议,共同联手推高了PVC售价。其中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作为秘书长单位理事长单位,先后牵头组织了西北氯碱联合体6次会议,并通过微信群多次主动提议涨价,在案件中起主导作用。其它16家涉案企业参加了西北氯碱联合体会议,并在微信群中响应、支持上述两家牵头单位发出的涨价提议。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所有涉案企业均实施了达成的垄断协议。


 


微信群参加的人员就是各家涉案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他们在微信群里交流价格信息,说今天你涨多少明天我涨多少,或者我们这18家企业,在下周共同涨多少有些涉案企业甚至建议说把本群群名改成一致行动调价群,这就非常明显地揭露了他们想要调价的目的。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微信群里有企业公布价格执行表提议涨价,其他涉案企业都积极响应表示支持,前有提议,后有响应,这就形成了一个非常完整的横向价格垄断协议。


 


          本案中,涉案企业的违法行为对市场竞争秩序、下游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均造成了损害。一是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违法行为严重排除、限制了PVC市场的竞争秩序,也不利于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加重了下游企业成本负担。违法行为推高了PVC售价,加重了以其为原材料的相关企业成本负担。三是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PVC售价快速上涨,导致下游家具建材、家用电器、建筑型材等产品的价格上涨,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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