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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制定七措施防控焦化安全风险
作者:王若群  发布时间:2020/3/16  点击量:514 次  关闭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山西省部分焦化企业面临原材料紧缺、产品运输困难以及人员返岗不足等问题,为此,近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制定7条措施防控焦炉限产期安全风险,要求全省各焦化企业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执行,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7条安全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一是由于结焦时间延长甚至焖炉,焦炉加热温度降低,导致焦炉本体结构热膨胀发生变化,需加强焦炉炉体维护和调整,防止串漏或外漏,重点关注纵横拉条吨位、炉柱曲度变化,增加测调频次。二是通过降低鼓风机转数,优化集气管自动调节参数等措施,稳定集气管压力,严禁鼓风机在临界转速区运行,特别注意煤气氧含量控制,严禁超安全指标运行。三是化产装置应按正常生产操作进行控制,对脱硫、硫铵、洗脱苯等系统运行可靠性进行排序,运行可靠性差的系统可有序退出生产系统。四是优先保证焦炉加热及蒸汽系统用煤气,减少外送煤气量,防止回炉煤气压力过低,剩余焦炉煤气用于生产甲醇、合成氨、LNG等化工产品的生产装置,应保证装置的负荷率不低于设计低限值,否则应有序停止生产。五是所有运行的生产装置应保证安全联锁、报警、可燃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完好在用。六是保障仪表空气、吹扫氮气和蒸汽的可靠供应,应加强对辅助生产系统的巡检维护,确保可靠运行,满足生产系统异常状况时的安全使用要求。七是制定限产期间的专项应急预案,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并保证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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