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脊集团紧紧围绕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将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列入“13710”系统,以任务化、项目化、清单化方式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实施“13710”工作制度,确保“天脊经营翻身仗”全面胜利。
“13710”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就是指:“1”即当天要研究部署;“3”即3天内要反馈办理情况;“7”即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第二个“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结果。
《天脊集团“13710”工作制度实施细则》中明确指出:对省、市、区及潞安化工集团作出的工作部署,以及集团公司董事会、职代会、经理办公会、调度会以及其他专题会布置的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13710”工作制度。
根据省政府《关于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推进“13710”督办系统建设的通知精神》和企业实际情况,公司办公室依托“公司内网”和“QQ群”,建立启动天脊集团“13710”办公系统。办公系统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络人组成。
天脊集团明确要求各业务管理部门、各单位及子分公司是“13710”工作制度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业务、本部门、本单位落实“13710”工作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上级部门及公司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要亲自研究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办理结果。
天脊集团成立了“13710”督办机构,督办机构由公司领导及公司办、党委工作部、秘书处、企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办公室秘书科是天脊集团“13710”工作制度的落实督办的牵头单位,负责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做好沟通、联系及报送、报告等工作。
天脊集团“13710”办公系统建立了任务台账,将落实事项全部列入台账管理。明确责任单位,跟踪工作动态,落实时间节点,形成任务台账的闭合管理。
天脊集团要求各单位要全面落实责任,严格执行“13710”工作制度。对落实措施不得力、组织不到位、责任不衔接、作风不扎实,以及弄虚作假、效能低下、失职渎职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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