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山西三维瑞德焦化、山西陆合集团远中焦化合理诉求的报告
晋化协秘字〔2019〕10号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本会于2019年7月5日分别接到山西省三维瑞德焦化有限公司和山西陆合远中集团焦化有限公司关于要求本会代表行业协会反映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责令两家公司在2019年6月底前停产退出的决定,违背晋工信化工字〔2019〕81号《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政策规定的诉求。接知后本会分别了解了两家公司的实际情况,认为两家公司反映的情况实事求是,属于行业内企业的合理诉求;另外我们认为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应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上级政府部门的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决策,依法依规行政,接受企业的合理诉求。
2017年以来以上两个企业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分别投入1.4亿元和9000万元建设并完成了大气污染特别是排放限 值标准的改造,不属于目前关停范围。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到目前不接受两个企业的问题反映,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因此,本会仅代表以上两个企业反映企业的合理诉求。恳请省工信厅了解两个企业的诉求实际情况,协调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协商接受和合理解决企业的诉求。尽快使企业恢复生产,减少企业损失,安定职工群众,做好维稳工作。
附件:1.山西三维瑞德焦化有限公司关于恳请协调相关事项的报告
2.山西陆合集团远中焦化有限公司关于协调有关事项的请示报告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2019年7月8日
原文文件:
|